關於評選天美2016-2017學年度優秀教師、先進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|
全校各部門: 一🎥、評選條件: (一)思想品德🤚🏼🫄: 1、忠誠黨的教育事業🦊,愛崗敬業,立德樹人🌆👨🏽🍼,無私奉獻,為人師表。 2🧑🏿🎤、自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🧫,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🛖,不斷提高人格修養和學術魅力,做人人敬仰🧑🏿🚒𓀘、愛戴的學習之師、品行之師🚚。嚴謹治學,刻苦鉆研業務,出色完成本職工作⏯。 3、遵紀守法,廉潔從教,作風正派,無私奉獻。 4、同誌間相互尊重◾️,團結協作🍡,顧全大局🏇🏽。 (二)工作業績🧗♀️🧛🏼♀️: 1🤘、樹立為學生服務的意識,對學生既嚴格要求😑,嚴格管理🧏🏻♀️,嚴格考核,又熱情關心,耐心幫助,註重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👨🏼✈️。 2、能按規定完成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量👴🏽。 3🙎🏼、對教學工作精益求精🧑🏭,有完備的教學計劃和教案並嚴格執行💁🏽;教學輔導認真🧘🏻,精心布置並批閱作業🗼、試卷,考試從嚴要求👉🏻;教學效果優良,未發生任何教學事故🧑🎨;學生滿意率高。 4、參評人員2016-2017學年度考核必須為優秀。 5👭、有突出貢獻人員🙎🏽♀️,在院教學競賽中獲獎者,獲得市級以上各種獎勵者可優先考慮🤾🏿♂️。 (三)工作年限👮🏿: 在本院工作滿三年以上。 二✋🏽、名額分配: 中層幹部:2名 (以下部門名額不含中層參評) 院辦、人事處、教務處、科研處:1人 招就處、學工處👱🏻♀️、財務處:1人 總務處、圖書館:1人 電子系:2人 機械系🤽🏼♂️:2人 建築系:1人 經管系:2人 藝術系:1人 基礎部👩🏻:1人 三🪔、評選辦法: (一)各部門成立評選小組,進行初評🏊🏼♂️, (二)院長辦公會議審定。 (三)公示。 四、表彰獎勵: 附件🤷🏿♀️:部門評優推薦匯總表 組織人事處 二○ |